您好!律师。我从去年九月开始在现在的公司上班。上个月我口头上跟他辞职了,说就做到这个月的月中,他也同意了。可是今天发工资。他却不跟我结清这半个月的工资。说是有公司的规矩,工资要一起发,一定要到下个月才结给我。我因为要去外地,叫他通融下,一起结清,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而且,我们公司因为是新开的公司,我们一直有没有保险,社保之类的。他说公司没有条件给这些。说一年半后会有调整。但是我现在辞职,就不知道后面的事情了。我想知道,他还有没有别的地方是违法的。而且公司合同上写的是每周双休,每天8小时工作制。可是,我们都是早上8:30上班,晚上6:00下班的。就不是合同法上的朝九晚五了。而且我们不是双休,每周只休了一天半,而且还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我们是电子商务公司),我们的休息就调成了每个月6天休了。我想知道,我们这样性质的公司,劳动局是否受理。
发布时间:2011-05-17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