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的姥姥今年84了,一直是由他的儿子照顾,因为他是家里唯一一个儿子,所以家里的一切财产包括房子都给了他,别的女儿也就没有去争,但是他经常虐待老人,打老人,甚至到现在都不让其他女儿去看老人,就在前两天,没有通知任何人,就把老人接去了养老院,还要向法律诉讼其他的女儿们不赡养老人,要求索要赡养费用和住在养老院期间的费用,我想请问下,他这种诉讼,法院会接受吗。改怎么应对,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