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律师,本人于2009年8月跟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另外由于接受公司的培训,又签了一份五年的培训协议。现在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但是公司要求我赔偿8100元培训费+两个月工资(6400元)违约金,我知道公司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但是由于我的公司是中央企业,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他们不受理。因此,我想先把这笔钱交上,以便转出我的档案户口五险一金,等办完这些手续再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请问1.我这种做法行得通吗?2.如果行得通,我这种情况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起诉分别需要多长时间?3.两种方法的费用分别是多少?4.我都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请各位律师点拨,本人不甚感激。注:由于本人每天都去人力资源部找负责人协商辞职违约金的事情,因此交了辞职报告就没有去上班了,这种行为对于我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法院判决结果有什么影响?
发布时间:2011-05-19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