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外来务工人员,09年10月31日下午,我骑电瓶车带着我的女朋友由平齐路向齐门路右拐,拐弯已经完全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另一辆电瓶车从我左边擦了我一下,他就连人带车一起倒了,(他当时是行驶在机动车道的,我不知道我在不在机动车道)倒下了以后他跟一辆汽车撞上了,随后倒地,我当时以为没我什么事,就想走掉,这时他直接爬起来开始踹我,我挡了两下,最后一拳打在我左脸颊上我就晕了,晕了大概有1分钟,醒来什么都不记得,后来去了医院,医生说我轻微脑震荡,要求我住院观察,因为我不想躺在医院,就没有住院,在家里休息了一个星期,没有上班,当时我的医药费花掉了600块,3号时候又去开了药花了135块,经过两次调解无效,现在我一分钱都没有得到赔偿,去派出所问调解民警说只能去法院了,我去问了律师,律师说要2000多块的诉讼费,我拿不出那么多钱了,这个,我该怎么办?能不能申请法律援助,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1-05-20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