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前几天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现在有几个赔偿问题拿不准,想咨询您,谢谢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信函,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先说下事情经过,2009年11月16日晚上18时30分左右,由于雨夹雪天气,还有对面车辆的强光照射,导致我没有看清前方有人过马路.第一时间刹车但路滑,还是撞上了行人,一个65岁的老太太.第一时间送到医院后.检查结果是:头部有皮外伤,缝针处理.左腿轻微骨折,石膏处理.腰椎有少许脱落,但是医生说不一定是外力所致.现在病人在住院.在对方家属提出赔偿事宜后,我自己拿不准,所以想咨询您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65岁的老太太,每天早上在菜场卖菜做小生意.她有没有误工费?具体标准是多少?她的儿子和媳妇是开小餐馆的,虽然我在医院高价雇了24小时的护理,但是她儿子媳妇还是每天白天在照顾.所以他儿子提出要索赔他们餐馆的损失.否则他们就一直不出院.第二个问题:他儿子和媳妇要求赔偿误工费和餐馆的损失,合理不合理?具体标准是多少?第3个问题.由于骨折要休养好几个月,老太太的营养费和后续治疗和其他损失怎么算?有没有什么标准?
发布时间:2011-05-20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