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半年前,在中介公司租了一间房子,然后5月15号房子到期,我们办退房手续的时候,中介提出很多问题,包括冰箱一次电都没通过就说坏了。要扣钱维修。之后说没有押金条不能给退押金。就这样我的退房的事情就拖了2天。我的押金未850元加上我多付的半年的卫生费,还有有线电视费用。等等累计1400多元。之后,今天他让我过去说谈这个事情,不说没有押金的事了,说我晚交了20天的房租应该还给他2000块钱才能退押金。押金也不是我说的1400多,说只有850加点卡的钱,合同到期合同上写的费用也就结清。但是他后面有写房租滞纳金这一块,每天100.这个滞纳金国家应该有规定吧,不是他定多少就是多少吧。但是在我不之情的情况下我签字了。不知道这个滞纳金的规定能不能有效?明天本人想去投诉。但是不知道自己的立场有没有利。希望能对我的事情给我点意见,告诉我怎么办?明显感觉到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发布时间:2011-05-21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