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儿被公交车撞至轻伤,住院半个月。位院期间和出院后的检查费用全部由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承担,并经过法医鉴定和交警仲裁算好最后的赔偿费为4700元,可在我去领赔偿金做结案的时候,交警拿出责任认定书说责任是公并公司七,我们是三,需承担八百多块的医药费,在我们的坚持不同意的情况下公交公司愿意承担全部医药费用,可他们又说要我们承担百分之三十的仲裁费用(18890*5%*30%.35元),我想咨询一下这个费用合不合理,我们可不可以不付。谢谢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