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白天A被B和C打伤,B和C逃跑,报案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第二天,B和C又对A和妻子多次进行了人身安全威胁,A打电话到派出所要求将B和C控制起来,派出所不理。第三天A的妻子经过B门口时,B拿起锄头就跑去打,幸好被路人拦住。A知道后带人赶到,B逃跑到山上躲起,A带人进山搜,当找到B时,B拿起锄头就砸向A,A经过躲闪抢到了B的锄头后将B打伤,B经过法医鉴定为轻伤,现在B报案,派出所现在正在立案,准备移交检察院起诉A犯故意伤人罪。请问A算不算正当防卫,还是构成故意伤害罪?
发布时间:2011-05-22 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