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已经写明男方将在北京购买的两限房给女方。因为刚刚入住,还没有房产证。但购房时写的是男方名字。女方补偿男方30万。所以就想了解清楚在房产证还没办理下来之前,这样的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或者需要进行公证?还是有一些其它方法避免离婚后的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