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闹离婚 对方把我们分开的原因和种种细节 我种种的不好 没经过我同意就披露给媒体 利用媒体将这些公之于众了 他的目的是想引起很大的社会舆论 给我心理压力 让我受到谴责 然后自愿少分财产 请问他这样将我们的事公之于众的行为侵权吗?是要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才不构成侵权吗?1,公开的行为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2,不以赢利为目的 他现在侵权了吗 我刚说的那俩条件对么?是针对哪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