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一辆摩托车和一辆吊车相撞,但是我没有驾驶证而且我是由右侧附路驶入主路,撞在吊车前轮后面防护栏上,指使我左脚被后轮碾压,左脚前脚趾基本无法保留,交通警察定我为主要责任,这样的责任认定是否合理?我是否还能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