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在山东老家种植冬暖蔬菜大棚,10年12月份找我们村一个经常给别人耕地的人来为我们家大棚耕地,讲好了60元钱一亩地。那天早上这个人开着他的车还有自带的工具来到我们家大棚进行耕地。期间我父亲到另外一个大棚中忙其他的农活。可是在倒车的过程中由于该驾驶员操作失误,车子将自己挤在了大棚的墙上,此时他的车速很快没有来得及反映就被车子挤死了。此时正好有过路的人看到了,大声呼喊后我父亲及时赶到并拨打了110和120,警务和医务人员赶到后经抢救未果,并对事件过程进行了记录。遇难者家属将我们家告上当地县级人民法院。并且拒不承认为我家耕地收取费用,法院裁决双方在是否收取费用问题上双方举证不全。由于对方车辆属无证无照操作驾驶,而耕的地属于我家,裁决我家需要赔偿总赔偿额度的30%,7万元。请问律师这种裁决有没有法律依据,我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1-05-25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