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自2007年7月起,以能够买到北京开发商内部低价住房为名,多次收取本人购房款合计85万,并抵押一份营业执照,2010年7月与我签定了最后一份赔偿合同。但对方至今不执行不退款不见面,公司地址也不存在了,偶尔接电话说马上退款说了快一年了。请问应该怎么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