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参加工作3年,现在怀孕4个月了,单位说我形象不符合公司要求,但是劳动法保护孕妇,所以单位和我签合同,但是保险我要自己全部缴费,大概是700多,自己交5个月直到生孩子为止,然后再由单位负担3个月产假内的保险费用,和报销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请问这样合法合理么?我们工资是1500.不交保险的员工呢就是拿1500,交保险的员工就是拿870左右了,请问这样的话,单位是否有负担保险费用呢?还是都是从员工工资走的账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