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现在遇到一个疑惑的问题,希望帮忙解决。我的一家亲戚宅基地在靠近市区,想将房屋拆掉重建,但手头又没有资金,所以就让其他亲戚五家,每家都掏建一层的资金,顺便将房主建房的钱一起给凑起来,共六家人。房主出宅基地,我们出钱,然后每人一层,一共是六层的楼房。问题是:以后拆迁这样房屋全部面积能按规定补偿吗?我们每层的房屋能有产权吗?这属于小产权房吗?补偿款能够像其它房屋一样从1楼到6楼全额补偿吗?我们该如何做才可以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我们该如何签订才好呢?谢谢懂得朋友多多指导
发布时间:2011-05-27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