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10年8月与一家做网络宣传的公司签订合同,该公司负责对我公司的网页进行专业的优化,从而更适应当前流行的搜索引擎搜索。合同签订的同时支付给该公司¥16,200.00元服务费,并将网站上传FTP用户名及密码交给该公司的负责人。合同约定我司指定的关键词在搜索引擎的排名保持前十位的效果。但该公司在收到预付款后,基本上没有认真履行合同,所有的关键词没有看到优化排名效果。更有甚者:在2011年1月初,该公司将我公司的十几个网页恶意篡改,把第3家公司的联系电话写入我公司网页当中,混淆视听,误导客户,从中牟利,对我公司造成形象上的破坏和客户流失等不可估量的损失。目前了解到这个第3家公司也是这家做网络宣传公司的一个客户。这是一种蓄意伤害我公司的行为。请问这种情况我公司可以对这两家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吗?这种情况取证会比较难吗?胜算的可能性有多大?谢谢!
发布时间:2011-05-28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