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新车被一辆大货车追尾,非常严重,交警认定对方付全责,现在4S店对修理的费用估计为4万元,驾驶员不肯付钱。该大货车是由内地销往新疆的,办的是临时牌照和临时保险;现在购车的公司以未收到车为由,不承认是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我们现在想起诉驾驶员和销售车辆的单位,但驾驶员现在不肯告诉我们销售车辆的单位,使得我们到法院起诉的行为无法实施。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如何取得该销售单位的信息呢?另外,现在车暂时扣押,但交警很快就要将该车放走,如果人和跑都没了踪影,特别是这种跨省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才能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谢谢。(没有见到我的问题,重新提问)
发布时间:2011-05-28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