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于去年七月份在我们理发店,出三万五千元从老板手中购买了百分之十的股份,也是老板主动劝我入股,我们有一共有5个股东,老板有60%股份,四个同事各有10%的股份,其中有两个同事是08年入股的,他们之前分红已经赚回来了,现在老板以不联盈利为由关闭不做了,他改做服装店,他只退还我们一万三千元,其中这几个月分红只有七千元,,我觉得很不合理,请问这件案子可以诉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