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2003年到2009年6月30日在嘉兴的一家电子公司上班,9月20日由于眼睛看东西模糊到医院检查发现已经是慢性肾功能衰竭影响到眼睛了,今年五月份以前的公司组织过一次体检,当时公司的小护士只是跟我说总胆固醇偏高,我在网上查了下没什么大的问题就没在意,体检报告也没给我看,一直以为身体没什么问题.直到医院检查发现肾有问题了才让以前的同事帮忙到以前的公司把五月份体检的报告单拿过来,那时才知道体检的时候肾已经有点问题了,当时的肌酐只有两百多,治起来也比较容易,但现在都已经在做透析了,还不知道要不要换肾.在嘉兴的时候家人也找过以前公司的领导但他们说跟我说过,事实上是没有说过,当时只有一张小纸条写着总胆固醇偏高,那张已经被我扔了.请问像这样的情况能否要求以前的公司赔偿,请给些意见,谢谢!
发布时间:2011-05-30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