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2008年,有两个人借了我8万块钱,一个安徽的借了我5万,另一个湖南的借了3万。这8万块钱的借条是一万或两万分开写的。这两个人借钱后没多久都跑了。我听人家说,如果要起诉的话还得去借钱人的户口所在地起诉才可以,我人在深圳,深圳那些法院好象这种小额的案子都不接,我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好。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还想请问下借条有效期限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