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离婚了,之前和小孩共同有一套60平米的住宅房,房屋还有19万元的房贷。前夫把房子的三分之一房产给了小孩,离婚后有我女方独自还贷。然而,产证上有前夫的名字,我想让他把名字去掉,他却迟迟不同意改名。请问,我该怎么办。他若是以后借理由要求还要要房子,到那时法律上会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