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最近我们家关于房子的问题已经焦头烂额了,请各位律师帮帮忙。我家的房子以及现在我奶奶家住的两处房子的房产证上都是我爷爷的名字,前几天我爷爷去世了。两个姑姑回来挣房子,大姑从小不在爷爷奶奶身边养,成年以后也极少回来,爷爷奶奶生病时也没有回来照顾,没有拿医药费。小姑的结婚新房是爷爷奶奶出的大部分钱。爷爷奶奶生病住院时未拿医药费。请问,大姑和小姑还有权利继承房子吗?我家是四间房,是爸爸妈妈的结婚房子。奶奶家是上下两层。上面一层是叔叔结婚时的新房。若要打官司分房子,应该怎么分啊
发布时间:2011-06-02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