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十来年前就离婚了,当时我9岁,被判给父亲,哥哥被判给母亲,当时父亲为了跟母亲离婚,扬言财产都不要,后来他只拿了乡下老房子三楼三底中的一楼一底,母亲拿了城里的房子和老房子剩余的二楼二底。但是父亲后来去外省,将我遗弃给母亲,母亲一手把我带大,如今我已经二十三岁了,父亲期间没给过一分钱的抚养费。近几年父亲从外省回到浙江,已成立家庭有一子,我们两家的地契是在一起的,前几日他要求划开,还居然跟母亲说,要我们二楼二底中的楼下一个房间,说我的抚养权是归他所有的,理应多拿点,楼下的房间连着楼梯,如果没了这个房间上不去二楼得造新楼梯。父亲还请了律师,似乎是想打官司。乡下的房子虽然快要拆迁,但是很破旧了,如今新家刚装修好母亲也没有多余的钱拿来打官司,母亲非常着急,所以我想咨询下,这样的情况下会怎么判呢?万分感谢
发布时间:2011-06-02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