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法律> 遗产继承>交通事故至人身亡如何赔偿
提问问题
[江苏-淮安]
悬赏分:0

交通事故至人身亡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至人身亡如何赔偿

发布时间:2010-08-21 04:40 
律师解答区
张曙光律师
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
[江苏-淮安]
已帮助过 位法律需求者
向该律师提问查看该律师个人主页
张曙光律师   [江苏-淮安] 13625158987

各地、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只能告诉您法律规定的大概原则。
  赔偿包括: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当地生活水平、被告赔偿能力、过错程度等酌定,一般5到10万元左右。

  5、其他杂费:包括处理事故家属住宿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支持(0) 解答者:张曙光律师 积分:12405 活跃等级: 同步微博: 如对解答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我。
热心网友解答区
rexinren [北京-东城区]
 

  1、事故当事人如何要求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少?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4、调解的开始期限如何确定?

  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5、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怎么办?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6、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最多应为几人?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7、调解应由几名警察主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8、调解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事故的时间应当提前公布。

  9、调解是否允许旁听?

  调解时允许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10、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是否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1、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程序?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6)确定赔偿方式。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12、调解未达成协议当事人怎么办?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3、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怎么办?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支持(0)
为您推荐 [遗产继承律师], 建议电话咨询律师以便更好的解决问题。
我来回答(您的热心回复将给予法律需求者非常有用的指导)
(Ctrl+Enter快速提交)
相关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知识

5分钟内,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还可以输入
50

问题补充(选填)

还可以输入
1000
获得法律解答耗时 3分钟 拥有认证注册律师 705597人 法帮网已经帮助过 534598人 有法律问题?法帮网万名律师为您解答…… 推荐律师 问题动态 1位律师回答了这个问题
张曙光律师
答案提交成功
您的答案已成功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