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庄河一家日资企业上班已经2年多,一直没有签合同,我是10月10日被厂子辞退的,是长里副厂长签字的,如果厂子其他领导不承认,这个算是有效的么?我在厂里是做仓库保管员的,他们本意是把我辞退,一旦牵扯到补偿,他们把辞退改成调离,我该怎么办?我被辞退原因是副厂长强制性的给我安排与我工作不相关的工作,让我来做,而我没有做,就被辞退,还有一个问题厂子里给交了工伤险,是不是意味着我就不享受双倍工资补偿呢,他们给交的工伤险我本人没有签字,生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