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4日下午4点多钟,一农用车车主酒后驾驶在合肥境内将一名骑自行车人撞伤后逃逸,逃逸过程中又在巢湖境内撞伤一小女孩(小女孩10月4日已出院),司机(也是车主)经巢湖交警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286毫克/100毫升。当晚合肥交警至肇事者家未见到肇事者,第二天上午十点多钟肇事司机到合肥交警投案并被拘留,农用车被巢湖警方扣押。目前骑自行车伤者仍处于重度昏迷状态,医药费已达十多万元,据医生估计至少要三四十万元,且苏醒的可能性很小。至今肇事者家里只拿了3.4万元,再也拿不出钱了。经查农用车投了交强险12.2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10万元,另肇事者在农村有一栋三下两上楼房一座,价值10万元,家有四人(夫妻、儿子、女儿),农用车约值2万余元,无其他财产。肇事者是巢湖人,农用车在合肥入户。自行车伤者在一单位上班,下午上班前他和爱人说去为单位买彩旗,可事故现场(在买彩旗回来的路上)未发现彩旗,且一公文包丢失,目前我们无其他直接或间接证据证明为单位办事,单位不承认工伤事故。特请教,盼回复!骑自行车伤者亲属
发布时间:2011-06-04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