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把4W块钱借给一个朋友,借出5年多了,只还了5千。现在第二张续写的欠条还款日期也过了半年了,这个人还是不想还钱。父亲几次追讨,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推脱。在讨债的过程中,父亲了解到这个人在几年前把婚离了,把房子卖了(卖房子的钱他说拿去还别人的债了),现在住父母家,父亲很生气,说想告他,他说他咨询了律师,就算还钱也只能从他工资里扣除,他还说如果父亲告他,他就辞职,让法院也没办法让他还钱····我该怎么办?他说的是真的吗?还是在吓唬人?如果真无法要回欠款,该从何下手?据说他借款时并没有离婚,那他的欠款能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补充问题:
看到有的律师回答了,但答案太简单。我也知道要打官司才能维护权利。
因为提出的问题比较多,希望能有律师针对我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这样我心里才有个底,就算要打官司,也让我对结果有个预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