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被邻居一男子打肿眼睛,并有3公分左右的一条口子,做了清创缝合手术,另外胸部CT也有阴影,需要进一不观察,我想知道,除了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外,(我妈妈是家庭主妇,在家接送小孩,料理家务,下地干活)我该依据什么条例,让对方支付,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这样的伤势,是否构成轻伤,是否可以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