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驾驶摩托车被一辆马自达6三厢轿车给别了,交通队判定马自达6负全责,但是我朋友在医院的时候治疗期间,对方以回家取钱为理由,回家就在没有回来过。如果起诉的话法院需要我朋友提供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可以提供,但是我朋友刚到这家公司才三天,法院会认可吗?如果肇事方觉得我朋友的收入不合理,我们需要提供个税证明吗?如果没有个税证明,只有收入证明,这样的话可以得到收入证明上的金额赔偿吗?收入证明一定是有的,但是个税证明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