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害人,2011年5月12日早上6点30左右,我骑电动车在上班途中被违章停车的出租车司机因开车的后门撞倒,造成脸部受伤住院治疗,共花治疗费工18000元,护工费2000元。交警认定出租车全责。肇事者只付了4000元的医疗费后不再付费,也不调解,我该如何采取法律行动,如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