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朋友在2009年的时候签订了一份合同,他想要自己开一个广告公司,就是街道边那种小的门脸,但是后来我在发现没有任何正当的手续和营业执照,而且在经营半年之后倒闭了!合同大概意思如下:他和我签订一份合同,约定我投资一万元钱,并在我下班有时间的时候帮忙给他看店干活,等到第二年的时候连本带利给我2万五千元,我们都签了字,按了手印,不知道我们两个约定的这个合同有效吗?问题1:合同区法院起诉的有效期是多少时间?第二:他的东西没有一个是自己的,都是别人的,就组了一个房子,什么执照都没有,这个算不算是诈骗?第三:他干了半年的时间就关门了,我让他给我写了一张一万元的欠条,但是我现在联系不到人了,不知道去哪里了?只有手机号,打电话也不接,我该怎么办?第四:我如果起诉的话按照合同走还是欠条走比较好?如果要是可以定位诈骗的话就可以直接报案了。我去过一次海淀法院,法院的人让我提供对方在海淀区的居住一年的证明,我没有办法去搞到啊,而且派出所也说了只能是法院出面要这些东西,私人是不给开的。因为对方本人是外地的。我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大家帮我想想办法,他弟弟和他的父亲就在我们对面住,但是他们不管他的事情!气人!
发布时间:2011-06-12 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