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律师:你好。我是宁县新宁镇十里铺村人。去年因为修路征地,我家马路边的2亩1分地被占用,当初的补偿政策是2万多一亩,定下来我家总的补偿款是49000元。我们村其他生产队被占的补偿都没用任何异议的定了下来,因为我们生产队只有我们一家的地被占用,而且数量比较多,所以村干部于1个月前告诉我们说因我们家地比较多,所以不能把全部的补偿款给我们家,只能给15000元,同时补一部分地给我们家。剩余的款都要给村里。这个说法到现在村上也没提供任何政策文件出来,只是口头这么说的。现在想咨询一下麻律师,这种占地补偿在咱们那里到底是怎样一个政策?村上这种做法合理吗?请一定回复,谢谢!
发布时间:2011-06-17 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