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浙江省的是一个创业青年,几年前与朋友合伙开了个公司,公司一直经营不错,我股份是20%,为了公司的发展,我们以前商定好五年内不分红,但近年来他迷上了赌博,多次去澳门,不仅把公司的一千多万元自有资金和一千万元的贷款全部输光,还向借了一千五百万元左右的高利贷,现在公司运转已经十分困难,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为我指点出路。1、公司贷款等担保要签字,不知我除了分担公司的责任外,还要不要承担其他责任,万一公司破产,我的私人财产是不是也要被银行没收?2、我老婆是老师,现有个两周岁不到的儿子,我怕我的事业以后会影响到他们,如果我现在离婚,离婚协议上写清楚我的公司所有责任与她无关,她的工作收入与我无关,是不是可以避免把她卷到我公司的债务上?3、我合伙人借的高利贷,有次他说是公司投标作保证金用,所以也在保证书上签过一张。请问下:他如果以公司的名义借的高利贷、私人借的高利贷是否与我无关?我签过字的那张高利贷是不是与我老婆无关,因为他是没签过字的。4、近来他为了公司经营,又把公司质押给另一担保公司,贷款四百多万元。如果公司还不上贷款,是不是公司拍卖后的所得给担保公司后股东及家人就不用承担其他经济责任了?5、如果我和老婆现在离婚,那公司以前所签的保证书(银行贷款股东夫妻均需签字)是不是还对她有保证效力?她是不是还要承担经济责任?6、我的合伙人是公司的法人,我股份也不多,所以资金的运转我基本不插手,他拿去赌博的钱和借了多少高利贷我都不太清楚,那么公司的资金去向不明,本来公司是营利的,是不是我还要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还是他挪用公款定罪后我就不需要责任这些责任?会计、出纳也要承担什么责任?
发布时间:2011-06-17 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