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企业员工,上班时间开车出去办公事,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事故判定我全责,现在公司和死者家属达成一致,赔偿金额45.3万,保险公司预计能赔付35万以上,公司现在要求我个人赔付2万,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