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预购买“苏州**广场”的商铺,购买前向受楼小姐咨询得房率、交房时间等相关问题,售楼小姐承诺2011年年底就可交房。经过考虑后,本人在2011年5月14日开盘当天交付了8万块钱的定金,定下两套商铺。2011年5月19日本人去售楼处交房款并签购房合同,在交房款前本人再三要求先看一下购房合同,万辉地产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先交房款后才能签合同,无奈之下,本人先交了150多万的房款,最后万辉地产有限公司让我们签订合同时,发现交房时间变成了2012年9月,并且得房率也和之前的承诺不一样,万辉地产有限公司存在明显欺诈行为,最后本人拒绝在合同上签字,并要求万辉地产有限公司退还包括定金在内的全部房款,但是在我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之前,万辉地产有限公司已经把合同网签到了房管局,经过第一次协商后,万辉地产有限公司同意退房并退还全部房款,要求我配合注销在房管局的合同备案,2011年6月14日本人配合万辉地产有限公司完成了合同注销后,万辉地产有限公司突然改口说定金不能退,到目前为止,本人的150多万房款仍然被扣在万辉地产有限公司,本人决定起诉万辉地产有限公司,请问胜诉机会有多大?
发布时间:2011-06-17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