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六车道双黄实线,我正常行驶过了交汇路口的红绿灯十多米,在相对方向的摩托车没开大灯突然穿越双黄实线与我的摩托车相撞,对方没站稳向后倒,造成后脑颅骨摔碎,第二天死亡,交警出的认定书是主次责任,双方都未戴头盔,给我的次要责任就说我没戴头盔(未戴头盔与事故有关吗?)与未确保安全行驶(对方突然杀过来能确保吗?)两条,第三十八与第五十一条!我认为自己没有什么责任,只出了点丧葬费,后来对方起诉我,在一审时法院给我三、对方七的责任,要付对方10多万,我不服要求上诉,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应该怎么处理这事?还有就是逆向行驶的车辆负全责有没有法律条款?能不能推翻交警出的认定书?谢谢!
发布时间:2011-06-18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