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产是A转业的福利房,且在A去世前,由A房改60%。A去世后,因为A的妻子吕某退休工资太少,又有糖尿病,无人照料,故A的女儿将其接到自己家。这期间,由于A的二儿子与其妻子安某感情不和分居,分居后安某住进A的房子并带着儿子,安某是残疾人,眼睛看不见,而A的四儿子为弱智,但一直在外面赚钱,也住在A某的房里生活。期间安某儿子的学费,部分生活费由A的女儿承担。在吕某生病后,其医药费一直由A的女儿承担,除了A的四儿子其他儿子都不管母亲。故A的女儿打算出售A的房子,但安某占着不搬出来,所以母亲因为没有足够医疗费于2002年去世。2003年吕某支付了40%的房款。现吕某要求房屋产权改为自己的。请问,房产该如何分配,吕某支付的40%该如何处置。谢谢
发布时间:2011-06-18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