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买一套二手房(已有房产证),但业主尚有40万的贷款未还。我已经交了2万远的定金,签了3方(包括中介)协议,我需帮业主解押,但我担心解押完以后业主不履行协议,而且他是外地人,卖房完成后即离开南宁。请问我可以申请公证吗,具体内容如何才能保障我的利益呢,公证后我可以放心帮业主解押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