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不是本村土生的人,但是我爸爸是本村土生土养的村民,因为我亲生爸爸去世妈妈没有能力抚养我们四姐妹所以带随我们来到现在的爸爸家里一起生活。在本村生活了15年有了本村的户口和土地证,村里的所有义务我们也有分做,但是到了本村土地征收实施土地分红,却没有我们的份,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我们是否可以拿回我们的本份呢?我们能得到村里的同等待遇吗?10多年了我们还没有拿回我们应有的,我们可以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力吗?如果打官司我们胜诉有多少?还有我们家比较困难我们可以找法律缓助处帮助吗?
发布时间:2011-06-20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