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中西餐厅用餐过程中,感觉有蚊子被咬,之后感觉越来越难受,查看发现皮肤接触座位的位置臀部到膝盖后面大面积红疙瘩,奇痒无比,当时有与餐厅人员沟通,并且带我去诊所有开药,第二天没有好转,反而病情更严重了,于是餐厅负责人带我去人民医院就诊,开药,诊断为皮肤过敏,目前已经第三天,病情得到控制,但未痊愈,请问我可以向餐厅要求赔偿吗?如果可以,金额可以要求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