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于2011年正月初十一订婚。彩礼钱是2万1000元。没有结婚登记,现在因为性格不合分手了,但是小孩已怀孕三月了;女方要求赔偿打小孩的医药费和营养费,男方表示彩礼钱可以做来赔偿;女方认为彩礼钱是订婚的钱;和打小孩的费用没有关系,如今男方不愿赔偿。我可以去到法院起诉男方吗,因为没有登记,能赔偿到多少钱,希望律师尽早答复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