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底民间借贷100万,期间用了30天就已经归还。但忘了收回借款协议,对方于2009年初用此协议起诉,现在法院判决以下驳回。1、这两年由于对方起诉,把我的厂房及土地都查封了,对公司的经营及个人名誉、经济都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可以起诉他赔偿么?2、鉴于对方这种欺诈的行为,案件审理期间向公安报案,但公安说民事案件法院审理期间公安机关不插手;现案件判决了我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么,会受理么?3、如对方上诉,可以反诉赔偿及移交公安么?是否还预交案件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