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苏×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质量问题将被告北京M房地产公司诉至北京市××区人民法院。原告苏×诉称,1998年年底购买了被告北京M房地产公司开发的L园商品房一套,面积177. 21平方米,总房价478,467元,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支付了全部房款及其他费用,被告也交付了房屋。但是在第二年年初,即1999年春天时房屋开始出现裂缝,裂缝的数量不断增多,缝隙宽度不断增大。苏×认为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影响正常使用,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及其他费用,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被告M房地产公司辩称,房屋虽然有裂缝情况存在,存在一些质量问题,但未达到不能住人的情况,可以采取修理、加固措施,不同意原告的退房要求。代理词怎么写
发布时间:2011-06-22 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