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承租人,若收条上写着今收B定金5000元(五千元)正,转让费一万五千元整,位置城隍庙地下室44号,如一方违约壹赔壹,房租金六万一千元正,到26号交接签合同。 收款人A 付款人B那么如果我不想租了,对于“到26号交接签合同”这句话我可不可以钻空子,让他把定金5000元退给我,盼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