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中是否存在诈骗金钱的问题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同居三年,女方家里向男方借了二,三万元,并且双方订了婚,之后,女方,向男方提出分手,可是借口她来到男方家里有帮家里做过一些事,并且打掉了一个孩子,所以拒不还钱,请问应该怎么办?这是诈骗吗?而且令人生气的事,女方要求分手前几天还来向男言方家里借了3000元,可是现在假如要告她的话,她却叫男方要赔偿她的青春损失费,请问要怎么做才可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