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补偿问题各位律师朋友你们好,我的问题也是一个老话题了。我的家地处江苏仪征市德国大众二期工程范围之内。请问是属于商业拆迁吗?如果是,那么根据《中国物权法》第42条,在达不到我的合理要求的情况下,我可以拒绝物权的转让吗?现在的情况是所谓代表政府实施拆迁的拆迁公司和黑社会没什么两样,哄吓诈骗样样都来。按照他们的算法我们老百姓没有不在家哭的。请大律师们指点迷津,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