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撞人了,车是公司的车。撞的人没什么事,走的保险,被撞的那个人骑自行车逆行,我为了躲另一个骑电动车的把他给撞了,大约60左右岁。撞的人现在出院了,要我另外给他点钱,可以说是挪人吧!!我说给他一千,他说撞个人就一千啊,对方不干,要起诉我,我说那就起诉吧!我想问问在法律上来讲他是不是起诉也无计于事?因为我的车有保险,50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