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花了3万元劳务输出到新加坡的C公司,但是未满当时签订的2年合同,于2010年9月回来中国的子公司,签订了一份中文的2年合同,中国合同并未提出任何的赔偿问题,但是我现在想离开公司,公司却说要我赔偿巨额的在职培训费用,这些费用主要为在职期间一些必要的仪器操作培训,如果不培训将不能胜任这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