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母亲同住,当时是房子是公房,我们两个共同享有居住权,后来母亲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买入,过世后没有留下遗嘱。 现在我还居住在该房子里,我的兄弟姐妹则要求大家平分。我的居住权是否还有效?是否可以继续居住不搬出?或者在遗产继承中,我是否有分得更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