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十四年了,两人以前一起在广东做事,由于两人感情不和但又怕离婚对孩子影响很大,所以两人商量我回来带孩子上学,由于以前没有房子,所以决定回来买个房子,买房的时候就说好我在家带孩子没有经济来源,月供和生活费由老公负责,两人签了一份转赠协议,把他的那一份房产转赠给我,在婚姻续存期间房贷由他还,生活费由他付,去年他还按时寄钱回来,今年他就不愿意寄了,连孩子的生活费都不愿意寄了,我的月供每月2800远左右,我没那个经济能力还房贷,已经有半个月吃了上餐没下餐了,孩子马上考试,打电话他就说没钱,我现在走头无路了,希望大家给我帮助,看看我的协议是否有效,谢谢了
发布时间:2011-06-28 10:44